會員專區

  • 108年11月3日「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第二屆第一次會員大會」於台大社科院舉行

本會會員分下列三類,申請資格分別如下:

  1. 個人會員:贊同本會宗旨,年滿二十歲,具有中華民國精神科專科醫師資格。
  2. 預備會員:贊同本會宗旨之醫師或醫學系(含中醫學系)學生。
  3. 贊助會員:前二款外,贊同本會宗旨之機構、團體或個人。

前項人員、機構或團體申請入會時,應提出相關證明文件,並填具入會申請書。

申請人經理事會審核通過,並繳納會費後,始成為本會之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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