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入會方式

  • 落實人權保障,促進台灣精神醫學,心理衛生與法律之工作及研究

本會會員分下列三類,申請資格分別如下:

  1. 個人會員:贊同本會宗旨,年滿二十歲,具有中華民國精神科專科醫師資格。
  2. 預備會員:贊同本會宗旨之醫師或醫學系(含中醫學系)學生。
  3. 贊助會員:前二款外,贊同本會宗旨之機構、團體或個人。

前項人員、機構或團體申請入會時,應提出相關證明文件,並填具紙本入會申請書,郵寄至本會通訊地址。

申請人經理事會審核通過,並繳納會費後,始成為本會之會員。

 

(總來訪 626 次, 今日來訪 2 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