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 | |
第二屆理事候選人 | |
編號 | 候選人 |
1 | 王俸鋼 |
2 | 王富強 |
3 | 吳建昌 |
4 | 李俊宏 |
5 | 周士雍 |
6 | 唐心北 |
7 | 陳炯旭 |
8 | 黃聿斐 |
9 | 楊添圍 |
10 | 鄭懿之 |
理事應選九名,本次選舉採無記名連記法,於圈選時不得超過應選出名額。 |
理事候選人簡介:
王俸鋼 | 現職 | 彰化基督教醫院司法精神醫學中心主任 |
學歷 | 中國醫藥大學醫學系畢
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博士候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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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 | 本會第一屆常務理事
本會學術、教育暨出版委員會召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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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介紹及參選建言 | 個人於彰基從事司法精神醫學實務及教學歷20年,榮幸當選為第一屆理事並協助本會學術推廣及相關活動,雖不敢自認盡善盡美,但確實未曾忘記事事全力以赴、以推廣司法精神醫學之專業與提升專業地位為已任。目前除了繼續社會參與及推動相關法律制度之外,希望繼續協助建立次專科醫師制度,在面對未來刑、民事制度變革之際,為我們的專業爭取相應的地位與合理的報酬,因此懇請各位同仁繼續支持。 |
王富強 | 現職 | 高雄凱旋醫院主治醫師 |
學歷 | 中山醫學大學醫學系
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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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 | 高雄凱旋醫院住院醫師 | |
自我介紹及參選建言 | 未提供 |
吳建昌 | 現職 | 台大醫院精神部主治醫師
台大醫學院副教授 台灣精神醫學會監事 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理事長 |
學歷 | 哈佛大學健康政策博士(2001-2005)
哈佛大學法學碩士(2000-2001) 台大法學院法學碩士(1998-2000) 台大夜間部法學士(1992-1996) 台大醫學院醫學士(1983-19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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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 | 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理事長
臺灣大學醫學院精神科主任 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精神醫學部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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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介紹及參選建言 | 我是吳建昌,任職於台大醫院精神醫學部,目前是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醫學教育暨生醫倫理學科/研究所副教授。同時也在法律學院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公共衛生學院健康政策與管理研究所、醫學院腦與心智科學研究所及醫學院醫學系精神科擔任合聘副教授。
我過去在台灣大學及美國哈佛大學接受精神醫學、生命倫理學、法律及衛生政策之訓練,拿過醫學士、法學士、法學碩士及衛生政策博士的學位。我是精神科專科醫師,擅長一般精神醫學與司法精神醫學。我的研究領域包括:生命倫理學、科技倫理、醫事法與醫療政策、衛生法律與政策、精神衛生法律與政策、公共衛生法律與政策,以及藥物管制政策。近年來,我的研究興趣也包含腦科學之倫理法律與社會議題、食品安全政策、疫苗受害救濟政策及人工智慧法律與政策研議。我近期發表的論文領域,以公共衛生、精神衛生、科技倫理、神經科學倫理及社會流行病學(自殺防治政策)為主。 目前參選之主要任務目標在於: 1. 完成建立司法精神醫學專科醫師制度。 2. 強化司法精神醫學鑑定之品質與科學性。 3. 建立與政府相關單位穩定之聯繫管道。 4. 持續發展與法學相關專業人士與學者之專業與學術關係。 5. 提升人民對於司法精神醫學之素養 拓展司法精神醫學會之國際連結。 |
李俊宏 | 現職 | 衛生福利部嘉南療養院成癮暨司法精神科主任 |
學歷 | 國立陽明大學醫學系、英國倫敦大學國王學院成癮科學碩士、義守大學資訊工程學系博士班 | |
經歷 | 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會員、台灣成癮科學會理事,目前亦擔任台南市少年輔導委員會諮詢委員、兒童權利促進會諮詢委員、毒品防治諮詢委員會委員、家庭暴力裁前鑑定委員等多項職務。 | |
自我介紹及參選建言 | 目前於衛生福利部嘉南療養院擔任成癮暨司法精神科主任,從事司法精神醫療相關業務多年,院內業務除司法精神鑑定(民、刑事)外,亦從事司法強制治療(藥癮、酒癮、家暴、性侵害、監護處分等)十餘年,目前每周均有司法精神鑑定與門、住診強制治療業務。
參選政見: 配合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與國家發展方向,兼顧會員權益,協助學會 (1) 建構司法精神醫學專科制度 (2) 完善司法精神醫學繼續教育與相關訓練課程,並導入新科技,逐步建立線上或通訊學習系統 (3) 加強公眾宣導,協助普羅大眾認識司法精神醫學的重要性,進而透過社會力量影響資源分配 (4) 提升司法精神醫學專業度,並積極規劃可拓展之業務領域,改善現行的給付內涵,如透過學會討論刑案鑑定、到宅鑑定、到矯正機關鑑定、留置鑑定、多次鑑定的收費合理區間,以作為會員與相關部門爭取給付之基準 (5) 增加橫向連結,包括與各司法相關之學協會、法學相關組織如律師、司法官等,凝聚共識以利建置臺灣整體司法精神醫療從鑑定到治療之架構 (6) 倡議針對目前業務進行系統性回顧與實證分析,以利後續爭取相關資源。 |
周士雍 | 現職 | 嘉義長庚醫院精神科主治醫師 |
學歷 | 高雄醫學大學醫學系畢業 | |
經歷 | 第一屆理事,從事精神鑑定工作 30 年以上 | |
自我介紹及參選建言 | 建議成立優良鑑定報告資料庫,提供會員撰寫鑑定報告時參酌。
增加精神鑑定繼續教育課程。 |
唐心北 | 現職 | 臺南市立安南醫院-委託中國醫藥大學興建經營精神科主治醫師 |
學歷 | 國立陽明醫學院醫學系畢業(醫學士)
高雄醫學大學公共衛生學研究所(醫務管理組)碩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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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 | 衛福部草屯療養院主治醫師、煙毒勒戒中心醫務組長
衛福部嘉南療養院一般精神科主任、兒童及青少年精神科主任、成癮暨司法精神科主任 內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委員(2012~2014) 衛生福利部精神疾病防治諮議會委員(2017~) 臺南市精神衛生諮詢小組委員(2013~2018) 臺灣司法精神醫學會理事(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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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介紹及參選建言 | 本人長期從事司法精神醫學、家庭暴力與性侵害防治、成癮防治工作。在嘉南療養院服務期間建構臺灣第一個監護處分的模式;帶領司法精神醫學團隊,執行與督導司法精神鑑定案例超過一百五十例、民事鑑定超過五十例、性侵害加害人審前鑑定超過三百例;參與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相關計畫及法規修訂;是目前臺灣性侵害加害人社區監控暨網絡督導計劃的建構人之一。也是精神醫學會指派參與精神衛生法修法的小組成員之一。更結合藥癮與司法之專業,與臺南地檢署合作,首創「緩起訴毒癮病犯減害計畫」。
建言:建立與發揚司法精神醫學專業 |
陳炯旭 | 現職 | 陳炯旭診所院長
台灣精神醫學會副秘書長 台灣憂鬱症防治協會副秘書長 台灣精神科診所協會常務理事 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理事 教育部部定講師 |
學歷 | 台北醫學大學碩士
國立台灣大學醫學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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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 | 台大醫院精神部兼任主治醫師
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主治醫師 台大、桃療住院醫師訓練 中原大學心理系兼任講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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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介紹及參選建言 | 未提供 |
黃聿斐 | 現職 | 草屯療養院主治醫師 |
學歷 | 政治大學法律系碩士在職專班
美國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Bloomberg School of Public Health 健康科學碩士(MHS) 高雄醫學大學醫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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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 | 司法精神醫學會第一屆理事
草屯療養院司法精神醫學組組長 草屯療養院一般精神科主任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住院醫師、總醫師 南投縣衛生局性侵害加害人強制社區治療評估委員 美國St. Elizabeth’s Hospital Forensic Psychiatrist Fellowship Externsh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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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介紹及參選建言 | 本人對司法精神醫學的興趣始於住院醫師時期受訓時期,通過精神科專科醫師考試後,轉至草屯療養院服務,自此開始司法精神鑑定、性侵害加害人及家暴加害人強制治療,其中司法精神鑑定及家暴加害人的治療達17年。近年來較為關注監護處分、高風險性侵害加害人刑後治療的相關議題。
司法精神醫學在現今社會漸行重要,然而外界對於司法精神鑑定的批評指教不斷,特別是不同鑑定人間對於相同被鑑定人的不同見解,屢見不鮮。因此,提升精神鑑定的品質及建立鑑定人間的共識將是學會的重要工作。 此外,必須關注與精神醫學相關法律的制訂及修訂,參與修法會議及公聽會,表達專業意見及立場。 本人近日迫切感受到司法精神病院對於高風險精神病犯、各式強制治療分流治療的重要;為保障精神病犯的強制治療及公平審判權利,台灣亦應該有專門的精神衛生法庭,本人將持續倡議這些理念,期待能夠建立台灣的精神醫療體系。 |
楊添圍 | 現職 |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院區院長
台灣精神醫學會理事 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常務理事 |
學歷 | 高雄醫學院醫學系
台北大學犯罪學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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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 | 台北市立療養院主治醫師 | |
自我介紹及參選建言 | 未提供 |
鄭懿之 | 現職 | 財團法人亞東紀念醫院精神科主治醫師(2003~)
財團法人亞東紀念醫院精神科司法精神醫學中心主任(2015~) 財團法人亞東紀念醫院精神科日間照謢中心主任(2018~) |
學歷 | 國立台灣大學醫學院醫學系(1992-1999)
東吳大學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法律學系法律專業組(2007-2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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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 | 1999-2002 國立台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精神部住院醫師
2002-2003 國立台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精神部住院總醫師 臺灣心理治療學會秘書長(2010~2013) 臺灣園藝輔助治療協會理事(2013~) 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創始會員、第一屆理事兼會員與倫理委員會主任委員((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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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介紹及參選建言 | 本人自民國92年起至亞東醫院精神科擔任專任主治醫師後,即正式獨立負責司法精神鑑定之臨床業務,從民國92至107年期間,共進行523件司法精神鑑定,包括刑事鑑定240件與民事鑑定283件,平均每月2-3件,目前每月鑑定量在新北市乃數一數二,故與法院合作關係密切,並數度受託為社會高度矚目之案件,如,高鐵爆炸案等,進行鑑定,並出庭接受交叉詰問,協助法院發掘真相。民國96年起,本人至東吳大學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法律學系法律專業組進修,並於民國100年以結合精神醫療及法律兩大專業跨領域之主題「論精神衛生法中強制住院治療對人身自由之限制」做為碩士論文題目,高分順利通過口試,並以第一名成績自碩士班畢業,獲校方推薦為斐陶斐學會之榮譽會員。在獲得法碩士學位後,本人即積極投入台灣精神醫學會司法精神醫學學術委員會之各項活動,並著手草擬亞東紀念醫院精神科司法精神醫學訓練課程綱要,為該課程之負責與督導醫師。民國104年中,科內在任務編組上成立了司法精神醫學中心,並由本人擔任中心主任至今。
為拓展中心業務,本人積極推動國內從事司法鑑定之精神醫療機構相互交流之機會,如,安排臺大、北榮、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及高雄凱旋醫院負責司法精神醫學業務之醫師至亞東醫院做經驗交換。本人亦受邀至他院,包括北榮、恩主公、雙和及三總就司法精神醫學相關議題進行演講。近幾年更積極推動與法律實務界交流互動,多次邀請法官、檢察官來院演講,如,民國104年先是邀請新北地院家事庭法官來院演講「我國監護(輔助)宣告制度之簡介」;民國106年與今年則三度與法官學院新北學習組檢方導師合作,安排學習司法官及法官至亞東醫院進行參訪。民國107年則創新司法精神醫學教學模式,除邀請高院刑事庭法官來院演講「提審法與精神衛生法強制住院」外,並事先編寫教案,與高院法官合作,設計模擬法院開庭過程。民國105年底,本人主辦橫跨多專業、多機構的全國性司法精神醫學研討會:「“孩子,讓我懂你說的話”—早期鑑定制度之檢、醫交流論壇」,對外邀請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新北家防中心組長、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院長與台大醫師,對內協調院內社工師與兒童青少年精神科醫師,一同分享早期鑑定之經驗。 民國106年成立之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本人乃為創始會員,同時承蒙各位會員支持獲選為第一屆理事,兼任會員與倫理委員會主任委員,積極參與會務,透過學會力量,協助國家發展司法精神衛生政策,包括,為法官學院撰寫心理衛生之衛教文章,從關照法界人士心理健康的層面,讓醫法兩方建立互助橋樑;今年本人受邀擔任台灣精神醫學會與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合辦之春季學術研討會主持人,帶領同儕進行專業討論;今年下半則主責草擬「成人監護/輔助宣告鑑定報告之建議參考版本」,日前已在理監事討論通過,未來將提供司法院做參考,有助相關書面鑑定報告品質之提昇。 本人深感仍有許多事務,包括司法精神專科醫師甄審的實際執行、各項法律政策的推動以及與法界人士的持續良性交流互動,都值得繼續與其他同道戮力同心,故期待未來能再獲大家的支持,繼續擔任理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