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害犯罪加害人身心治療及輔導教育辦法」,業經本部會銜法務部於112年10月25日以衛部心字第1121762603號、法令字第1120453343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為「性侵害犯罪加害人身心治療輔導及教育辦法」,請查照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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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害犯罪加害人身心治療及輔導教育辦法」,業經本部會銜法務部於112年10月25日以衛部心字第1121762603號、法令字第1120453343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為「性侵害犯罪加害人身心治療輔導及教育辦法」,請查照轉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