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布達】鑑定新制對精神科醫師之挑戰
刑事訴訟法關於鑑定之規範在2017年司改國是會議成為被改革的 指標之一,時隔6年後鑑定新制終於誕生, 對於原本期待之私選鑑定制度變成私選機關鑑定, 而鑑定書面意見希望具名及實施鑑定者出庭被詰問, 也在原則與例外徘徊中打了折地被實現, 精神科醫師在刑事案件中最常使用責任能力之精神鑑定, 必須瞭解鑑定新制與因應可能之衝擊。
講師:臺灣高等法院廖建瑜法官
時間:113年6月3日(星期一)15:00-17:00
地點:臺大醫院西址精神醫學大樓6樓602會議室(實體課程)
主辦單位: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精神醫學部、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精神醫學部司法精神醫學中心
協辦單位: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
【報名方式】
(名額有限)
【繼續教育積分】
精專、法精(申請中)
精專、法精(申請中)
【聯絡人】
劉靜婷 02-23123456#266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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