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公告】第四屆理監事選舉

各位先進、會員您好:

依據《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章程》第二十條,理事、監事均為無給職,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理事長之連任,以一次為限。第二十六條,會員(會員代表)不能親自出席會員大會時,得以書面委託其他會員(會員代表)代理,每一會員(會員代表)以代理一人為限。

以下逕列有效票及無效票圖示,請會員務必以黑色墨水的筆以圈字號畫在圈選處,若發生超出圈選處、簽名、以其他記號作記、以鉛筆作記、毀所等情事視為廢票。

 

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
第四屆理事候選人
編號 候選人
1 吳建昌
2 王俸鋼
3 楊添圍
4 黃聿斐
5 鄭懿之
6 李俊宏
7 陳炯旭
8 徐堅棋
9 何儀峰
1. 本次選舉應選九位理事,三位候補理事。
2. 圈選參選人不得超過 9 名,並須在圈選處框內以「O」或「v」之符號作記方為有效票。在框外作記或作記符號跨越參選人間之圈選處均為無效票。
3. 本會秘書處於收到選票後會依選務作業流程,立即投入封閉票匭。開票作業預計於第三屆第四次會員大會進行。

 

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
第四屆監事候選人
編號 候選人
1 吳文正
2 王富強
3 劉士愷
1. 本次選舉應選三位監事,一位候補監事。
2. 圈選參選人不得超過 3 名,並須在圈選處框內以「O」或「v」之符號作記方為有效票。在框外作記或作記符號跨越參選人間之圈選處均為無效票。
3. 本會秘書處於收到選票後會依選務作業流程,立即投入封閉票匭。開票作業預計於第三屆第四次會員大會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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