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招募】誠徵專任研究助理一名

【公司名稱】

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

【工作職缺】

學士級/碩士級研究助理

【工作內容】

  1. 專案計畫執行:辦理焦點團體訪談、學術研討會;訓練課程辦理與執行;計畫帳務管理。
  2. 會務行政:辦理理監事會、工作坊、學術研討會及會員大會;網站維護更新;專科醫師甄審;會籍管理;會員服務;帳務管理。
  3.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徵求條件】

  1. 以醫護、法律、社工、心理或其他相關科系為限。
  2. 有研討會辦理經驗為佳。

【工作時間】

週一至週五0800-1700,午休時間1200-1300

週休二日及例假日

(倘週末須配合加班,將以補休或加班費支給方式處理)

【工作地點】

台北市中正區(111年開始可能變更至台北市其他區域)

【薪資範圍】

依衛生福利部及所屬機關研究計畫助理人員工作酬金支給基準表敘薪

學士級研究助理32,450元/月起

碩士級研究助理37,120元/月起

【公司福利】

  1. 年終獎金1.5個月(未滿一年者,依到職日比例計算)。
  2. 辦公室零食點心不定期餵食。
  3. 不定期團隊聚餐。

【需求人數】

1人

【其他】

計畫名稱:衛生福利部109年度「司法精神鑑定品質提升計畫」

希望助理最快可到職日為錄取後兩週內。

【聯絡人/連絡方式】  

TAPL7001@gmail.com 郭小姐;來信請註明【應徵研究助理-OOO】

請先將履歷、自傳email至聯絡人信箱,合者另行安排面試,其餘恕不另行通知

第三屆第一次線上年會及會員大會連結

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第三屆第一次年會
舉辦時間:110年10月17日 8時50分 至 11時 15分
舉辦方式:採線上直播形式上課連結: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fiqvpp77B8
簽到時間:8時25分至8時50分
簽退時間:11時5分至12時30分
簽到表單連結:https://forms.gle/u7fcpkw1a1HSr1WY9
退表單連結:https://forms.gle/kuNzy2mnUEtizZq18

​若各位有問題,可以透過提問單進行提問,講者將會斟酌回答:https://forms.gle/d6xBAwxDSHMzRqkz5

第三屆第一次會員大會
會議時間:110年10月17日 上午11:15~12:00
會議地點:webex線上會議會議連結:https://ntumc.webex.com/ntumc-tc/j.php?MTID=m6aae28df04277ef761762be0f49bb8b3
會議室會於上午8:25開啟,請會員盡量分散加入會議室,並在會議開啟前完成簽到

簽到表單連結如下:https://forms.gle/AVAHy53XgYPy9dFz8

如需填寫臨時動議單者,請填此表單:https://forms.gle/MjtyDkukVn46oyyq7

【第三屆理監事選舉公告】

各位會員、先進您好:

第三屆理監事通選舉於10/9(六)由第二屆理監事協助開票下結束,總計發出173封選票郵件,收回117封。有效郵件數112封,無效件數5封。以下公布各當選名單:

理事總開票數:112
有效票數:110
無效票數:2

【理事】
楊添圍(90)
吳建昌(88)
李俊宏(87)
王俸鋼(83)
黃聿斐(78)
陳炯旭(62)
鄭懿之(58)
徐堅棋(48)
何儀峰(47)

【候補理事】
鄭塏達(31)

監事總開票數:112
有效票數:107
無效票數:5
【監事】
丘彥南(83)
吳文正(69)
王富強(49)

【候補監事】
周士雍(31)

歡迎新任理監事上任

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秘書處謹上

【活動資訊布達】1013社區照護論壇

各位先進、會員您好:
高雄凱旋醫院、高屏地區精神醫療網將於110年10月13日辦理「1013社區照護論壇」,提供精專積分 1.5 點,法精專 1.5 積分。本學會會員如需上課,皆採線上直播(視訊)方式,無須至現場參加。詳細資訊如下:

活動名稱:110年度高屏區精神醫療網-社區照護論壇

活動時間:110年10月13日(三)下午1時45分至3時15分

活動主題:從精神鑑定書到監護處分評估與成效追蹤

報名方式:請逕行點選報名網址報名,網址如下:https://pse.is/3pu35j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月11日(一)止或額滿為止。

※ 主辦單位將於【10月12日下午4點後】以電子郵件(Email)寄送錄取通知信及活動詳細說明資訊,請留意報名信箱
祝收穫滿滿!感謝!


                  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秘書處 謹上

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聲明(2021.10.02)

精神疾病犯罪人的處遇照顧:

亟需司法、警察、社政及精神醫療等專業與單位共同合作的大業

對於2021年9月26日發生於屏東超商店員的不幸暴力被害事件,本會深感沉痛與遺憾,正值各界對於精神醫學界殷切期待,本會從司法精神醫學與社區支持照顧之觀點通案考量,謹提出以下聲明與呼籲:

一、懇請社會與輿論各界依據我國精神衛生法第22、23條之精神,勿在司法調查尚未完全澄清事實、或由專家進行正式的精神鑑定之前,將暴力事件的起因全然歸責於精神疾病,亦勿以此污名化絕大多數並無暴力風險的精神疾病患者,以免造成病患忌諱就醫(承認自己有精神疾病等於承認自己是壞人、暴力份子),不利於個人及國家精神健康的照顧。相關不幸事件,若經專業鑑定及司法審判,確實導因於犯罪者的精神疾病,在法院做出裁判後,本會亦期待刑事司法體系善用現行的法制,能夠對罹患精神疾病的犯罪者,給予適當的處置與協助。

二、本會亦呼籲各界理解,醫學的本質與倫理,是以行善與助人為宗旨,需嚴守知情同意,以尊重病患意願為前提。根據我國精神衛生法,只有因精神疾病而致使患者無法處理自己事務並有傷害風險的特殊情況,才可能違反病患的意願進行強制治療;強制治療的本質,也是為了協助病患才不得已使用的最後手段,並非以犯罪預防或社會安全為主要目的。依據我國刑法、刑事訴訟法,懲罰加害人、維護社會安全或協助加害人復歸社會,乃是執法單位的重點施政與執行目標,此時精神醫學專家乃是提供協助,而非獨力承擔。

三、為了達到犯罪預防與社會安全的目標,有關單位應爭取補充現有極端不足的人員、制度與資源配置,讓民眾能夠免於各種暴力犯罪侵害的恐懼。暴力犯罪行為有多種複雜成因,包括生理、心理與社會環境的影響,即使是有精神疾病的犯罪者所為,大多數皆與精神疾病症狀無關,敦請大家切勿將犯罪防治不符期待的情況,過度簡化為精神醫療系統單獨的問題;根據國內外的科學研究與實務運作經驗,涉及精神疾病犯罪人的照顧處遇事項,司法、法務、警政、消防、心理及社政等單位,皆各自有吃重的角色,需要各方專業單位誠摯的團隊合作,對於精神疾病者犯罪事項進行根本原因分析,不僅健全法制政策程序與實體內容,在執行上也採用主動社區關懷支持照顧,針對各種個別根本原因進行介入,全面地維護安全並顧及權益,做到良好的處遇分流(醫療取向或刑罰取向),適當整合精神醫療照顧系統與司法處遇系統,才能夠避免少數具有暴力傾向之病患反覆發生暴力行為。因此,期待精神醫療系統能夠單獨承擔精神疾病犯罪者犯罪預防與監禁的工作,若缺乏其他專業與單位的共同合作,只是重演過去欠缺系統性、全面性處遇照顧的困境,尤其是目前我國精神醫療資源已經不足,此種處遇照顧模式誠非病患與社會之福。

四、司法精神醫院確實是世界多國都有的制度設計,但此項設計背後是多重專業合作之下、同時以滿足防罪預防與醫療人道的跨部會設計,懇請行政機關在相關制度設計及經費投入上要有足夠的大局觀,成立跨部會的組織,統籌協調相關制度的設立。然而,司法精神醫院亦非萬靈丹,基於聯合國身心障礙者人權公約的精神,例行的長期或終身拘禁並非合理選項,精神疾病犯罪者終有離開監獄或司法精神醫院的時刻,政府應該強化社區資源,在社區建制主動式社區治療的團隊,配置上述各個專業單位的人員共同努力,衡平人權與安全,提供充足經濟資源,讓團隊能夠在合理的給付下有效地執行全方位照顧,在不得已的時候採取預防性強制社區治療的措施,才是同時提升病患與社會福祉的最佳策略。

五、最後,我們誠懇呼籲:各專業單位勇於任事,並通力合作,共同創造更足夠的預算、設施、人力及法制基礎;政府與民間良善專業團體合作,建立好制度,妥適分配資源,消弭對精神疾病及患者的負面標記與烙印。臺灣在新冠肺炎大流行時期,在指揮中心的整合下,各專業單位群策群力,創造出台灣的防疫奇蹟,相信在精神疾病犯罪人的照顧處遇方面,有決心有毅力,當可有所成就。

2021年10月2日 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理事長 吳建昌 暨全體理監事 敬上

【重要】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會費繳納通知

各位先進、會員您好:

提醒本會會員,本會章程第十條明定「連續三年未繳納會費者,視為自動退會」,若您自108年度起即未繳納本會會費,則需請您盡速繳納以免喪失相關權益。

摘自本會章程第十條

會員未繳納會費者,不得享有會員權利,連續三年未繳納會費者,視為自動退會。會員經出會、退會或停權處分,如欲申請復會或復權時,除有正當理由者外,應繳清前所積欠之會費。

經第二屆第七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中議定,將啟動逾三年未繳會費之自動退會程序,請見下表:

月份待行事項
六月檢送第二次催繳信件予逾三年未繳會費之會員,提醒會員應保障己身利益,善盡本會章程第9條所示會員有繳納會費之義務,並檢附本會章程予會員參考。並同步公告「繳納會費提醒」於學會官網上,提醒會員應盡繳納義務。
八月(第八次理監事會議後)於第八次理監事會議前,確定「連續三年未繳會費會員名單」,並於第八次理監事會時,建請理監事依本會章程第十條予以「警告」或「停權」處分。會後,像連續三年未繳會費會員發出第三次催繳信件,提醒名單上之會員本會章程第十條第二項應注意事項及未繳清積欠會費致視同自動退會並喪失會員資格的可能。

                        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秘書處 謹上

【活動訊息布達】【因應疫情時間變更】110年精神鑑定法律倫理研討會

各位會員您好:

台北醫師公會將於110年10月16日(六)0900-1200(原定時間為110年6月19日,因疫情延期之)假 馬偕紀念醫院平安樓15樓階梯講堂(台北市中山北路2段92號)  ,辦理110年精神鑑定倫理法律研討會,並由本會進行協辦。(活動通知詳見附件)
本次活動提供精專積分   分、法精專積分   3  分,由台北醫師公會協助統一報名,請有意願與會的會員於10/13(三)前自行向台北醫師公會填寫表單報名,網址如下:https://reurl.cc/WEoZ7y

感謝您
             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秘書處 謹上

轉知衛福部針對本會提出「受輔助宣告之精神疾病病人不允其為預立醫療決定」之回應

各位先進、會員好:
依據109年11月1日本會第二屆第二次會員大會會議記錄辦理,本會針對「受輔助宣告之精神疾病病人不允其為預立醫療決定」一事,向衛福部申請函釋是否此規定違反民法、病人自主權利法或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相關規定。

本會於109年11月30日發文(法精醫字第1090019號)請衛福部函釋(請見附檔)。

衛福部於110年3月22日發文(衛部醫字第110166號)復本會公函,旨揭本事涉及臨床醫療實務之執行及臨床專業之共識,為保障意願人之善終權益並避免執行上之爭議,將以此納入衛福部委託辦理之110年度「病人自主權利法實務研析計畫」考量及研議(請見附檔二)。

特此公告。

第一屆110年度司法精神專科醫師甄審公告

110/5/20更新:即日起,學會秘書因應疫情居家辦公,欲申請110年度甄審者,若已寄出申請資料,目前可能無法與您確認是否有收到信件,待學會秘書恢復至辦公室上班後,將盡快處理。

尚未寄出甄審申請資料者,可將您的完整申請資料,於110/6/30 24:00前(以發信日期為憑),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至TAPL1379@gmail.com,須簽名之申請書及在職證明、鑑定年資之正本請提供彩色掃描或相片檔,暫時不需寄出紙本申請資料。為確保學會確實收到您的寄件資料,若您於三個工作天內未收到學會回覆,請您務必主動與學會聯繫,避免喪失申請權利。同時,也請您妥善保存申請資料正本/紙本,若掃描檔案不清楚或有疑義,學會保留要求申請人提供正本之權利。

聯絡人:王小姐 0927076215

各位先進、會員大家好:

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下稱本會)第一屆司法精神專科醫師110年度甄審將於110年5月1日起至同年6月30日止,受理專科醫師甄審申請。

壹、申請資格:

  1. 持有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有效精神專科醫師證書。
  2. 取得精神科專科醫師資格後,實際從事司法精神醫學工作累積達七年(含)以上。
  3. 提出申請時,須入會滿一年,並繳清本會所有相關費用
  4. 無因違反醫學倫理而受懲戒之紀錄。

貳、申請資料:

  1. 本會所提供之申請表。
  2. 台灣精神專科醫師證書影本一份。
  3. 服務機構出具的在職證明書正本一份。
  4. 提供自取得精神專科醫師後,實際從事司法精神醫學工作合計達七年的佐證資料。
  5. 司法精神鑑定報告三篇(請去除鑑定人、被鑑定人與關係人個人資訊),形式不拘。其中,民事刑事案件單一類別至少各一篇。但有特殊情事,且經專科醫師甄審委員會認可者,不在此限。
  6. 一年內二吋正面半身脫帽相片三張。

參、申請費用:18,000元。(包含資格審查費、報告審查費、甄審會議費及專科醫師證書費)

繳費方式,可以選擇用轉帳或劃撥的方式。

轉帳:
帳戶:合作金庫(006)臺大分行,
戶名:社團法人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
帳號:1346717035957
※轉帳後,請來電或來信告知您的大名、轉帳日期及帳號末4碼

劃撥:
劃撥帳戶:社團法人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
劃撥帳號:50402179

肆、申請方式:申請人檢具完整申請資料,並完成繳費(須提供繳費證明)後,於110年6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將資料寄送至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 ─「10048 台北市中正區常德街1號臺大醫院精神醫學大樓六樓610室 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收」。另外,請同時將司法精神鑑定報告三篇之電子檔Email到 TAPL1379@gmail.com,以利甄審作業順利進行。

伍、其他資訊(甄審辦法、甄審作業流程、常見問題)請見本會網站(https://tapl.org.tw),如有需要協助之處,請聯繫本會秘書處王小姐(02-23123456#88575;TAPL1379@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