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消息佈達】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第三屆第二次年會暨會員大會

本會將於111年10月01日(六)舉辦「第三屆第二次年會」,舉辦地點為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與Webex線上會議併行,將提供精神科專科繼續教育積分2學分、司法精神醫學專科繼續教育積分15學分,敬邀先進、會員報名參與。

 

報名連結將寄送至各位會員email信箱;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9月24日(四)止或額滿為止;報名費用:800元。
誠摯邀請各位一同參與!

 

若有任何建議與問題,請洽本會秘書處黃小姐
聯絡電話:02-27263141分機1302;Email: tapl7001@gmail.com

 

【人才招募】誠徵衛福部駐部人員一名

【公司名稱】
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

【計畫名稱】
111年度司法精神鑑定品質提升計畫

【工作職缺】
衛生福利部駐部人員
(本職缺由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聘僱,駐於衛生福利部,於衛生福利部協助本計畫事宜與其他司法精神相關業務)

【工作內容】
(一)協助辦理計畫案對學會聯繫行政事務
(二)協助辦理跨部會司法精神鑑定機制精進方案業務
(三)協助辦理司法精神鑑定相關法規研修事務
(四)協助辦理對地方政府衛生局鑑定業務資料蒐集事項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徵求條件】
(一)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二)具備公務機關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具溝通協調及電腦使用能力。
(四)具高度工作熱忱、耐心及責任感,有溝通協調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
(五)應徵後之上班地點為衛生福利部,須能配合出差、加班及業務調整。
(六)熟稔Word、Power Point及Excel軟體操作。

【工作時間】
週一至週五0830-1730,午休時間1230-1330
週休二日及例假日
(倘週末須配合加班,將以補休或加班費支給方式處理)

【工作地點】
衛生福利部

【薪資範圍】
月支報酬:328薪點(新臺幣42,542元)
上開報酬係參考聘用人員報酬基準表。

【公司福利】
年終獎金1.5個月(未滿一年者,依到職日比例計算)。
不定期團隊聚餐。

【需求人數】
1人

【其他】
8/07截止收件;預計8月中進行面試;希望錄取者最晚能於9月到職。

【聯絡人/連絡方式】

tapl7001@gmail.com 黃小姐;來信請註明【應徵衛福部駐部人員-OOO】

請先將履歷、自傳email至聯絡人信箱,合者另行安排面試,其餘恕不另行通知。

【活動消息佈達】2022年司法精神醫學會春季研討會:新修監護處分制度法律與實務

本會將於111年4月30日(六)舉辦「2022年司法精神醫學會春季研討會:新修監護處分制度法律與實務」,為線上研討會形式,提供精神科專科繼續教育1.5 積分、司法精神醫學專科繼續教育5積分,敬邀先進、會員報名參與。

 

本次線上研討會將以Webex線上會議進行。
欲報名者請填以下報名表單https://forms.gle/8VwPefeCmyzAtD3N8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4月28日(四)止或額滿為止;報名費用:無。
誠摯邀請各位一同參與!

 

若有任何建議與問題,請洽本會秘書處黃小姐
聯絡電話:02-27263141分機1302;Email: tapl7001@gmail.com

第一屆111年度司法精神專科醫師甄審公告

各位先進、會員大家好:

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下稱本會)第一屆司法精神專科醫師111年度甄審將於111年5月1日起至同年6月30日止,受理專科醫師甄審申請。

壹、申請資格:

  1. 持有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有效精神專科醫師證書。
  2. 取得精神科專科醫師資格後,實際從事司法精神醫學工作累積達七年(含)以上。
  3. 提出申請時,須入會滿一年,並繳清本會所有相關費用。
  4. 無因違反醫學倫理而受懲戒之紀錄。

貳、申請資料:

  1. 本會所提供之申請表。
  2. 台灣精神專科醫師證書影本一份。
  3. 服務機構出具的在職證明書正本一份。
  4. 提供自取得精神專科醫師後,實際從事司法精神醫學工作合計達七年的佐證資料。
  5. 司法精神鑑定報告三篇(請去除鑑定人、被鑑定人與關係人個人資訊),形式不拘。其中,民事刑事案件單一類別至少各一篇。但有特殊情事,且經專科醫師甄審委員會認可者,不在此限。
  6. 一年內二吋正面半身脫帽相片三張。

參、申請費用:18,000元。(包含資格審查費、報告審查費、甄審會議費及專科醫師證書費)

繳費方式:轉帳或劃撥二擇一。

1.轉帳:

帳戶:郵局(700)台北松德郵局
戶名:社團法人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
帳號:00015120791541
※轉帳後,請來電或來信告知您的大名、轉帳日期及帳號末5碼

2.劃撥:

帳戶:社團法人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
劃撥帳號:50402179

肆、申請方式:申請人檢具完整申請資料,並完成繳費(須提供繳費證明)後,於111年6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將資料寄送至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 ─「110209 台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9號3樓 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收」。另外,請同時將司法精神鑑定報告三篇之電子檔Email到 tapl1379@gmail.com,以利甄審作業順利進行。

伍、其他資訊(甄審辦法、甄審作業流程、常見問題)請見本會網站(https://tapl.org.tw),如有需要協助之處,請聯繫本會秘書處林小姐(02-27263141#1302;tapl1379@gmail.com)。

【活動消息佈達】鑑定人交互詰問工作坊

本會將於111年4月9日(六)、111年4月16日(六)、111年4月23日(六)與台灣刑事辯護律師協會合作舉辦「鑑定人交互詰問工作坊」,各場次可獨立報名,每場次詳細資訊列於下方,敬邀先進、會員報名參與。

4月9日(六)工作坊議程:影響責任能力之精神疾病與主詰問基礎介紹演練

時間講師內容流程
09:00~10:30郭宇恒醫師精神疾病之症與病對責任能力的影響  
10:30~12:00李俊宏醫師人格障礙、藥酒癮與智能不足與刑責能力之影響 
12:00~13:00 中午用餐休息
13:00~14:00沈元楷律師主詰問基礎(功能、規則、技巧)  
14:10~15:40尤伯祥律師鑑定人主詰問(功能、規則、技巧)
15:40~16:00尤伯祥律師、李俊宏醫師鑑定人主詰問示範演練

地點:國立台灣大學共同教學館201教室
繼續教育學分:精神科專科繼續教育學分4學分、司法精神醫學專科繼續教育學分10學分


4月16日(六)工作坊議程:司法精神鑑定之流程與反詰問、異議基礎介紹演練

時間講師內容流程
09:00~10:30黃聿斐醫師刑事案件之一般司法精神鑑定流程  
10:30~12:00何儀峰醫師精神鑑定的特殊狀況分享
12:00~13:00 中午用餐休息
13:00~14:00謝祥揚律師反詰問與異議基礎(功能、規則、技巧)  
14:10~15:40鄭嘉欣律師鑑定人反詰問與異議(功能、規則、技巧)
15:40~16:00鄭嘉欣律師、黃聿斐醫師鑑定人反詰問與異議示範演練

地點:國立台灣大學共同教學館101教室
繼續教育學分:精神科專科繼續教育學分4學分、司法精神醫學專科繼續教育學分10學分


4月23日(六)工作坊議程:實作演練

時間教官內容流程
13:00~13:30Group talk將學員分為二組,
每組包含律師、醫師,
由小組討論詰問策略,講師從旁引導。  
13:30~17:30吳建昌醫師、吳文正醫師
尤伯祥律師、林俊宏律師
陳奕廷律師、林煜騰律師
採真實法庭順序,即1號學員擔任檢察官主詰,
2號學員擔任辯護人反詰,
兩人對證詞表示完意見後,教官進行講評,
採一次輪替。
17:30~18:00林俊宏律師模擬示範+結業

地點:台北律師公會第6會議室
繼續教育學分:精神科專科繼續教育學分4學分、司法精神醫學專科繼續教育學分5學分


詳細課程與講師介紹請點選以下連結(由台灣刑事辯護律師協會製作):https://reurl.cc/9O9NZn
欲報名者請填寫以下報名表單(敬請於111年3月31日前完成報名):https://reurl.cc/Opo823
(司法精神醫學會會員另有報名優惠,詳情請洽學會秘書處 tapl7001@gmail.com)


主辦單位:台灣刑事辯護律師協會
合辦單位: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
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方負責人:黃小姐
學會聯絡電話:02-27263141分機1302;Email: tapl7001@gmail.com

司法精神鑑定費用收費參考標準

  • 本會向來主張,司法精神鑑定並非醫療介入行為,鑑定醫師與被鑑定人亦非醫病關係,此係國際公認之醫學倫理與準則,惟目前鑑定收費受限於醫療法第 21 條等相關法規,致使鑑定機關或個別專家,無法提供妥適之鑑定團隊與鑑定環境,並培育各類鑑定專家。本會為使司法精神鑑定得以因應刑事司法體系與社會大眾對於提升司法精神鑑定品質之殷切期盼,於 109年及 110 年承接衛生福利部司法精神鑑定品質提升計畫之外,亦主張鑑定品質之提升與對應合理收費,實為一體兩面之核心議題。
  • 承上所述,本會為提升司法精神鑑定品質,根據各類案件性質、囑委託鑑定事項、鑑定團隊組成、鑑定方法及鑑定流程等等條件,制定司法精神鑑定費用「地板」收費參考標準(下稱本收費參考標準),並經本會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
  • 本收費參考標準,係鑑定收費之基本價格(故稱之為「地板」),各類案件建議收費,可因案件與鑑定實務之複雜度而為不定程度增加。
  • 此司法精神鑑定收費標準已於民國111年1月21日以公文方式函送行政院衛生福利部、行政院法務部、司法院等,公文檔案請見以下附檔:
  • 下方附檔為公文附件之《司法精神鑑定收費地板價格參考標準(簡表)》,表一為個別鑑定項目或業務之組成,表二為民事鑑定基本收費標準,表三為刑事鑑定基本收費標準。民事鑑定略分為單純個案18,000 元,一般個案 28,000元,特殊複雜個案32,000 元。刑事鑑定則略分為簡易案28,000 元,一般案件 36,000 元,複雜案件56,000,特殊重大案件 100,000 元。

司法精神鑑定收費地板價格參考標準(簡表)

【人才招募】誠徵專任研究助理一名

【公司名稱】

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

【工作職缺】

學士級/碩士級研究助理

【工作內容】

  1. 專案計畫執行:辦理焦點團體訪談、學術研討會;訓練課程辦理與執行;計畫帳務管理。
  2. 會務行政:辦理理監事會、工作坊、學術研討會及會員大會;網站維護更新;專科醫師甄審;會籍管理;會員服務;帳務管理。
  3.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徵求條件】

  1. 以醫護、法律、社工、心理或其他相關科系為限。
  2. 有研討會辦理經驗為佳。
  3. 因業務範圍涉及醫療場所,配合醫院防疫政策,以已施打三劑covid-19疫苗者為優先考慮對象。

【工作時間】

週一至週五0800-1700,午休時間1200-1300

週休二日及例假日

(倘週末須配合加班,將以補休或加班費支給方式處理)

【工作地點】

台北市信義區

【薪資範圍】

依衛生福利部及所屬機關研究計畫助理人員工作酬金支給基準表敘薪

學士級研究助理32,450元/月起

碩士級研究助理37,120元/月起

【公司福利】

  1. 年終獎金1.5個月(未滿一年者,依到職日比例計算)。
  2. 辦公室零食點心不定期餵食。
  3. 不定期團隊聚餐。

【需求人數】

1人

【其他】

2/18截止收件;預計於2月底進行面試;希望錄取者能於3月到職。

【聯絡人/連絡方式】  

tapl7001@gmail.com 黃小姐;來信請註明【應徵研究助理-OOO】

請先將履歷、自傳、施打疫苗紀錄(疫苗接種黃卡掃描檔或健保快易通畫面截圖)email至聯絡人信箱,合者另行安排面試,其餘恕不另行通知。

【人才招募】誠徵專任研究助理一名

【公司名稱】

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

【工作職缺】

學士級/碩士級研究助理

【工作內容】

  1. 專案計畫執行:辦理焦點團體訪談、學術研討會;訓練課程辦理與執行;計畫帳務管理。
  2. 會務行政:辦理理監事會、工作坊、學術研討會及會員大會;網站維護更新;專科醫師甄審;會籍管理;會員服務;帳務管理。
  3.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徵求條件】

  1. 以醫護、法律、社工、心理或其他相關科系為限。
  2. 有研討會辦理經驗為佳。

【工作時間】

週一至週五0800-1700,午休時間1200-1300

週休二日及例假日

(倘週末須配合加班,將以補休或加班費支給方式處理)

【工作地點】

台北市信義區

【薪資範圍】

依衛生福利部及所屬機關研究計畫助理人員工作酬金支給基準表敘薪

學士級研究助理32,450元/月起

碩士級研究助理37,120元/月起

【公司福利】

  1. 年終獎金1.5個月(未滿一年者,依到職日比例計算)。
  2. 辦公室零食點心不定期餵食。
  3. 不定期團隊聚餐。

【需求人數】

1人

【其他】

希望助理最快可到職日為錄取後兩週內。

【聯絡人/連絡方式】  

tapl7001@gmail.com 黃小姐;來信請註明【應徵研究助理-OOO】

請先將履歷、自傳email至聯絡人信箱,合者另行安排面試,其餘恕不另行通知

【活動消息佈達】司法與精神醫療跨領域專業交流研討會:以精神鑑定為焦點

本會將於110年12月3日(五)下午假法官學院舉辦「司法與精神醫療跨領域專業交流研討會:以精神鑑定為焦點」,提供精專4學分、法精專6學分、公務人員研習時數4小時,敬邀先進、會員報名參與。

主講人、與談人同意將以下簡報檔案,提供給本次研習人員。請於下方點選您欲閱讀的檔案後,輸入密碼即可(未經作者同意,請勿援引、拷貝或逕行擷取)

  1. 20211203精神鑑定研討會手冊
  2. 主題一主講人吳建昌副教授: 刑事司法精神鑑定之挑戰與期待(法官學院)
  3. 主題二主講人楊添圍院長: 司法精神鑑定模範最佳參考指引
  4. 主題二與談人吳文正院長:簡介「司法精神鑑定模範(最佳)參考指引:一般評估過程」
  5. 主題三主講人王宗揚醫師:「思覺失調症」與「雙相情緒障礙症」患者刑事責任能力之鑑定
  6. 主題三與談人廖建瑜法官:「思覺失調症」及「雙向(相)情緒障礙症」患者刑事責任能力之鑑定
  7. 主題四主講人黃聿斐醫師:「思覺失調症」與「雙相情緒障礙症」患者就審能力之鑑定

研討會資訊

研討會名稱:司法與精神醫療跨領域專業交流研討會:以精神鑑定為焦點
研討會時間:110年12月3日(星期五)13時15分至17時40分(12時45分開始報到)
研討會地點:法官學院國際會議廳(臺北市士林區福國路103號)
報名對象:法官、檢察官、精神科醫師、心理師及社會工作人員等司法精神鑑定相關業務執行人員。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月24日(三)中午12:00止或額滿為止。(法官、檢察官之報名期限為11月11日
報名方式:請逕行點選報名網址報名,網址如下:
http://tpireg.judicial.gov.tw/jasignup/signupsite/ (班別名稱:「司法精神鑑定指引研討,錄取名單將於法官學院網站公布或電郵通知。)
※需要精專學分、法精專學者之醫師,請協助於備註欄填寫「精專字號」、「法精專會員編號」。
交通資訊:https://tpi.judicial.gov.tw/tw/cp-1927-54508-5d2d8-041.html
需搭乘捷運芝山站來回接駁車者,請於報名時登記。

*本研討會目前無開放視訊參與。
*本研討會後提供西點餐盒,無提供內用快餐,請見諒。

指導單位:衛生福利部心理及口腔健康司
主辦單位: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
合辦單位:法官學院
聯 絡 人:計畫助理王小姐
聯絡電話:02-2312-3456分機88575;Email: TAPL1379@gmail.com

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聲明(2021.10.21)

針對媒體於110年10月20日報導,對於司法院與法務部「達成設立『暫行安置』制度,讓精障被告偵審中可以安置去醫院接受治療」,對照同年10月18日台北市發生的暴力犯罪事件,面對應訊時「精神狀態正常」的犯罪者,給予2千元交保並「再傷害他人就送精神醫療院所」的新聞事件,本會基於反對將所有社會問題、尤其是犯罪問題醫療化的立場,提出以下聲明,也懇請社會輿論不要拿精神疾病做為標籤,將患有疾病的國民的所有需要解決的社會問題,都單方面的推往精神醫療端。

本會聲明如下:

一、所謂「暫行安置」,美其名以治療及預防再犯為目的,實質上仍係拘束刑事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人身自由,使其難於脫離一定空間。任何刑事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是否有醫療需求、甚或精神病患,若有安置需求,都應在檢察官聲請後,經專科醫師評估,由法院依照程序裁判。考量身心障礙者陳述能力與最小限制原則,需要有輔佐人跟辯護人到庭,並且建議比照其他先進國家,如日本社會復歸調整官生活調查的機制。倘該刑事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未能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01條及第101條之一所定法定羈押事由,逕以罹患或曾罹患精神疾病為由,將其送入精神醫療機構,無疑是將精神病患視為次等公民,可以任意透過醫療系統達到矯正與犯罪預防的目的。

二、倘刑事被告或犯罪嫌疑人確有接受精神醫療需求,應在符合憲法比例原則底下,以最小侵害手段為優先選項。可以考慮安置其他處所(因為有些並非精神疾病為主要問題),亦可限制住居,但由密集訪視與社區強制治療代替。任何人民都有羈押之外的可能替代方案,不該只對精神病患採用監禁隔離的模式,造成一種嚴重的差別對待。

三、以犯罪行為開始進入司法體系,再轉入醫療體系的病患,由於該疾患入院之目的不單僅有接受治療,更是預防暴力事件的再次發生。因此司法與法務機關有絕對義務確保醫護人員的人身安全,一如一般犯罪者需要就醫時,亦有適當的監所戒護就醫程序,不應單方面要求醫療端負擔起醫療安全以外的所有維安責任。

四、若當事人確實有醫療需求,經合法程序進入醫療體系,則期間相關「非」醫療經費(如看護、外醫、伙食、衣物等)與健保被核刪的部分,以及為了因應這個業務衍生出來的病房整建、人員教育訓練、心理支持等費用,國家應編足預算處理,且由於此部份的需求並非來自醫療需求,而是來自維護治安、防制犯罪,因此資源及經費的部份,不應再片面要求由健保醫療資源來支應。

2021年10月21日 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全體理監事 敬上